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委宣传部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江门市委宣传部2022年-2024年度公务用车日常维修服务。
(三)服务期限:2022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
(四)预算金额:约4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江门市范围内注册,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三)供应商具有承接及管理汽车维修服务相关业务的经历,且从事汽车维修服务相关业务3年(含)以上,无行业不良记录。
(四)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项目报价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维修项目报价单;
5.企业维修资质证明及维修人员专业技术证明;
6.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供应商于2022年5月30日17时前将项目报价材料资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457172023@qq.com)或递交到江门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6幢6105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50—3272511。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综合考虑服务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服务响应、服务质量等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
1.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评分表
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