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意见》和《江门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文件精神,为鼓励守信,惩戒失信,倡导诚信、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江门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局依据各部门诚信评价办法,制作发布江门市“诚信红黑榜”,每两个月定期将优秀诚信企业和个人,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向全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