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丨江门落实“里子”工程,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旨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县以上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积极打造无障碍城市,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行动重要内容,推动无障碍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积极转变。

  无障碍建设从“无”到“有”

  手语播报新闻、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上线易办事适老化服务......为了让江门更加“有爱无碍”,江门市各级政府持续擦亮无障碍城市建设新名片。

  据悉,江门市残联联合江门市广播电视台在侨乡生活频道和综合频道设置《江门新时空》手语播报栏目,自2013年设置标清高级版电视手语系统,如今已发展为第三代超写实AI手语数字人播报系统,聋人朋友收看新闻报道有了更好的视觉体验。

  在江门市公共图书馆,设置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为残障人士提供盲文图书、盲人大字本、无障碍电脑(设有语音系统)、盲用听书机。江门市图书馆还在微信公众号“数字悦读”栏目设立“盲人图书馆”和“无障碍阅读”数字资源,盲人读者可以无障碍阅读。此外,还开展“爱心相伴 悦读同行”无障碍电影展播。

  为优化自助设备操作和提高用户使用体验,江门市“粤智助”和“侨都之窗”平台也已全面上线。粤省事、粤商通、“江门政务”政务服务功能板块增加“关怀版”。江门“易办事”适老化上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江门专区完成“无障碍阅读”改造,不仅提供加大字体、语音提示辅助等服务,还简化了操作界面,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办理相关业务。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核心是硬件设备、信息改善、社会服务这几个板块,满足了残障人士、老年人和对无障碍有特殊需求的朋友们的日常需求。”江门市肢残人协会秘书长陈仲宝说。

  无障碍设施不仅仅是针对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群体而特意设立,更是面向全社会成员。除残疾人、老年人等存在长期的无障碍需求,意外受伤者、推婴儿车的妈妈、拖行李箱的追梦人等等都有无障碍需求。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仅是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照顾”,更是惠及社会全体成员的重要举措。



  无障碍建设从“有”到“好”

  目前,江门市公共交通已配套建设了无障碍设施,主要汽车客运站建有无障碍轮椅坡道、无障碍专用停车位、无障碍厕所、低位服务台、低位售票口、低位洗手盆、低位饮水机、无障碍候车专区、盲人通道和无障碍标志牌等,并为残疾人旅客开通从购票、进站到候车的绿色通道。城市公共交通设施配置语音报站及电子字幕报站等设备方便视力及听力言语残疾人无障碍乘坐公交。

  此外,江门市在城市道路、公共服务场所、商业区、居住小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江门市在市区部分人行天桥加装了电梯,并结合市区道路“白改黑”改造,在改造时完善无障碍设施。

  在市区部分公租房小区,江门市还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增加了盲道、路口三面坡、楼梯无障碍扶手等设施,满足公租房残疾人住户的使用需求。



  江门市残联还对江门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适儿化和无障碍改造,对中心门前内部道路进行无障碍道路改造及单行设置;加建残疾儿童专用无障碍电梯,保障残疾儿童的出入安全及便利。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自2016年以来为2347户残疾人家庭改善部分居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今年将计划为222户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179户。



  江门市盲人协会副主席屈双宁认为,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无障碍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希望我市无障碍设施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建设、监理、验收环节,让文明侨都更温暖更宜居。

  据悉,江门市残联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意见征集活动中,对本法提出意见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吸收采纳。



  此外,江门市残联将持续进行“有爱无碍”随手拍征集活动,邀请广大市民通过镜头拍摄“爆料”,实时反映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破损或设置不合理问题,点赞身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案例,进一步提升完善无障碍基础设施,共建宜居温暖美丽家园。